| 回首頁 | 留言版 | 訊息總覽 |
二、該中心提供心理衛生相關諮詢服務,請各校輔導處(室)利用各項管道,向教師、家長、學生宣導此項服務資源。 三、轉介個案時,依該中心規定請輔導教師或導師陪同個案前來諮詢或諮商,並請惠予該人員公差登記。
福利倉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