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國民教育輔導團100年度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縣內各公私立國中小各領域/小組教學之教師。
三、研習時間及地點如附件彙整表,研習內容及課程表如附件計畫,請各校確實轉達研習資訊,並協助安排所屬教師參與研習,以增進教師教學知能。
四、研習教師於活動前務必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完成報名,以利承辦學校統籌研習事務,全程參與之教師請於研習結束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填寫課程回饋問卷,以利承辦單位依各項研習課程核給研習時數。
五、本案國教輔導團各領域研究員及輔導員請依辦理日期準時出席協助工作,並請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出席,以利圓滿完成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