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00年度精進教學計畫辦理。
二、研習日期及研習地點:
(一)第一梯次:100年7月4-6日(星期一-三)埔里國民小學
活動中心
(二)第二梯次:100年7月12-14日(星期二-四)水里國民小
學活動中心
(三)第三梯次:100年7月27-29日(星期三-五)虎山國民小
學活動中心
(四)第四梯次:100年8月1-3日(星期一-三)虎山國民小學
活動中心
(五)第五梯次:100年8月3-5日(星期三-五)前山國民小學
活動中心
(六)第六梯次:100年9月15-17日(星期四-六)埔里國民小
學活動中心
三、參加對象:
〈一〉依教育部規定,至100年底止,各中小學擔任國語文教
學之教師參加過相關書法教學研習人數須達67%,並須提供相關
研習證明(研習證書或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之個人進修紀
錄),本府將配合教育部統合視導時程函請各校陳報資料。
〈二〉各校擔任3、4、5、6年級級任教師及8、9年級國語文教
學教師,二年內未曾參加相關書法研習者,本年度皆應指派其
參加。
〈三〉每場次各60人,優先錄取上述對象,額滿為止;倘有餘
額則提供1、2、7年級國語文教師參加。
〈四〉請於本(100)年6月20日前至教育處公務填報網(第3281
號)填報貴校教師參加研習狀況,並請教師個人完成全國教師在
職進修網報名。
四、各校亦可結合「以學校為中心」之教師進修計畫辦理改進
教師書法教學相關研習,以補不足。
五、隨文檢附實施計畫乙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