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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徵件時間:發文日起至100年6月15日。 二、徵件對象: (一)各級學校音樂教師(含退休、代課、實習、兼任等教師)。 (二)具有教案編寫能力及具備音樂教學專長之社會人士、研究生及相關團體等。 三、徵件主題:審美與欣賞典範教學示例或專題製作示例。 四、徵件類別: (一)本土音樂(二)世界音樂(三)西洋音樂(四)性別平等教育融入音樂科教學之教材內容示例。 五、獎勵方式:特優核發撰稿費上限2萬元整、優等上限1萬元整,並擇優錄取佳作數名上限5千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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