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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屆維他露兒童美術獎[全國兒童繪畫比賽]

[教務處]  發表日期:2011/5/23
摘要:  
內容:

 

一、主題:愛心滿百•決定快樂 
二、宗旨:
(一)紀念民國百年,用愛溫暖我們的社會,以快樂的心感動身邊的每項人事物,讓生活中充滿決定快樂的希望。
(二)散播快樂,豐富生活,健康向上,提昇社會整體希望。
(三)鼓勵兒童藝術創作,培育藝術人文素養,提昇兒童美術水準。
三、指導單位:內政部、教育部      主辦單位:維他露基金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全國各縣市教育局、全國各縣市文化局、交通部臺灣鐵路局、台灣高鐵公司、全國各有線電視網、維他露全國經銷網
   策劃承辦:台灣形象策略聯盟
四、參加對象:全國公私立中小學及幼稚園小朋友。
五、比賽主題:本屆創作重點以「愛心滿百•決定快樂」為表現主題,希望小朋友彩繪出日常生活中的快樂,從點點滴滴的生活體驗中,展現出快樂的能量,畫出新生代具代表性的創意與創新,發現快樂一直都在生活四周。
六、比賽規則:
(一)規格與素材:
      1.作品規格:以四開圖畫紙(54×39公分)為限。
      2.使用材料:表現素材不限,水彩、蠟筆、粉蠟筆、彩色筆、剪貼或綜合應用皆可。
(二)收件辦法:由各地區學校統一收件或個別送件,於100年6月30日前(郵戳為憑)將作品寄達指定收件地點(40761台中市西屯區中康一街14巷14號)。
 1.北區:含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市、金門縣、連江縣等各中小學及幼稚園。
      2.中區:含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等各中小學及幼稚園。
      3.南區:含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等各中小學及幼稚園。
      4.東區:含宜蘭縣、花蓮縣及台東縣等各中小學及幼稚園。
七、收件日期:100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八、參加辦法:
(一)請至維他露基金會網站下載(www.vitalon.org.tw)或剪下參賽表格(可影印使用)詳細填寫各項資料,貼在作品背面左下角,以捲筒或厚紙板妥善包裹,郵寄至收件處(40761台中市西屯區中康一街14巷14號)即可。
(二)每人參加件數不限,但優選獎以上之獎項不重複給獎。
九、注意事項:
   (一)全部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對外發表恕不另給酬勞,
         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獲佳作獎以上之作品,歸維他露基金會收藏
   (二)獲優選獎以上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複製或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發
         行,得獎者不得異議。
   (三)凡獎助學金獎勵超過2萬元以上者,需依法扣繳機會中獎稅金10%,扣繳稅額
         將於領取獎勵時繳納,主辦單位將代收轉付國稅局申報。
   (四)凡參加者,均視為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檔案: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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