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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
[教務處] 發表日期:201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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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轉知通過行政院客家委員會99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初級考試者,於民國100年1月11日前向教務處提出申請(詳附件),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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