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選日期:
(一)100年4月26日(二)上午7:50-9:20。
【初選順序4月22日以書面通知各班之外並公告於學校首頁】
(二)報名表除發至各班,並可至輔導室領取或學校首頁下載。
(三)地點:齊賢館
四、參加資格:
(一)凡本校學生皆可組隊報名參加比賽。
【可單獨參加,亦可多班組隊參加每組成員至少3人以上】 (二)表演所須之樂器、服裝、道具、歌曲伴唱帶…等器材,請自
行準備。【鋼琴由學校提供】
五、初選規則:
(一)每隊表演時間約3∼5分鐘。
(二)表演所須之樂器、服裝、道具、歌曲伴唱帶…等器材4月25日前送達輔導室。
六、獎勵辦法:
(一)入選之隊伍(依報名數量擇取5組),頒給獎狀以資鼓勵
外,每組成員各得榮譽章5 枚;並於5/6(五)母親節慶祝大
會上台表演。
(二)未入選之隊伍,擇優3組,每組成員各得榮譽章3枚。 |